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标准制定

第十四条

标委会或者专家组应当在广泛调研、深入研讨、试验论证的基础上,起草标准征求意见稿。

标委会或者专家组可以组织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和企业具体参与或者承担标准起草的相关工作,并全过程跟踪指导。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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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标准化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