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四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认真总结示范县好的经验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示范县的宣传推广。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邮政局 乡村振兴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