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线旅游经营者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由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有关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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