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第三人造成旅游者损害的,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及时进行救助。在线旅游经营者未及时进行救助造成旅游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旅游者接受救助后,依法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 制定机关
- 文化和旅游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第三人造成旅游者损害的,在线旅游经营者应当及时进行救助。在线旅游经营者未及时进行救助造成旅游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旅游者接受救助后,依法支付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