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有不诚信经营、侵害旅游者评价权、滥用技术手段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在线旅游经营者,可以通过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予以提醒、警示、制止,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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