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第七十一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一条

校验机构违反本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现校验对象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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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第七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