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设备飞行校验管理规则第五十二条第七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二条校验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或者错误的飞行校验结果的,依法记入民航行业严重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