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 第五十四条独立法条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第六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四条民航局应制定航班正常工作的考核指标和限制措施。对不符合考核指标要求的承运人、机场管理机构、空管部门等单位,民航行政机关应及时依法采取限制等措施。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