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章 延误处置 / 第四节 大面积航班延误处置第三十七条机场管理机构及驻场各单位应当共同建立大面积航班延误联动协调机制,包括信息共享、航班放行协调、旅客服务协调等机制。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