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

第三章 延误处置 / 第二节 航班出港延误旅客服务

第三十条

在航班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时,承运人、航空销售代理人或者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当优先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无成人陪伴儿童等需特别照料的旅客提供服务。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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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正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