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档案馆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开放工作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档案开放,加强档案利用服务能力建设,保障单位和个人依法利用档案的权利。

制定机关
国家档案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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