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章 开放档案利用和保护第二十六条举办展览、展示等活动需要使用国家档案馆档案的,一般应当使用复制件代替原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外借。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