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章 开放档案利用和保护第二十二条存在破损或者字迹褪变、扩散等情形且尚未完成修复的档案,如提供利用可能造成档案进一步受损的,国家档案馆可以暂缓提供利用。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