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国家档案馆档案开放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开放,是指国家档案馆按照法定权限将形成时间达到一定年限、无需限制利用的馆藏档案经过法定程序向社会提供利用的活动。制定机关国家档案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