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五十三条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港澳流动渔船的登记备案,按照农业部有关港澳流动渔船管理的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