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 / 第五十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五十二条第十章 附 则第五十二条本办法所称渔业船舶,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渔业船舶。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