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九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登记机关应当建立渔业船舶登记档案。 渔业船舶所有权、国籍登记注销后,登记档案应当保存不少于五年。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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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四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