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二十九条

第六章 光船租赁登记

第二十九条

以光船条件出租渔业船舶,或者以光船条件租进境外渔业船舶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光船租赁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