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抵押权登记

第二十六条

同一渔业船舶可以依法设定两个以上抵押权,抵押关系设定顺序,以抵押登记的先后为准。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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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二十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