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国籍登记

第二十一条

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为五年。 对达到农业部规定的老旧渔业船舶船龄的渔业船舶,登记机关核发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时,其证书有效期限不得超过渔业船舶检验证书记载的有效期限。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