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一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渔业船舶监督管理,确定渔业船舶的所有权、国籍、船籍港及其他有关法律关系,保障渔业船舶登记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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