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八条

第二章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考量原则

第八条

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不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的,在适用具体法律条文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优先适用法律效力高的规定; (二)法律效力相同,属于特别规定的优先适用; (三)法律效力相同,生效时间在后的优先适用。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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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