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应当依据规定程序移交司法机关,不得以罚代刑。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