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二十条第四章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审核与监督第二十条行使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裁量结果应当公开,允许社会公众查阅,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