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九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审核与监督
第十九条
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本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各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实体内容、执法程序、自由裁量的合法性、适当性以及相关证据进行事后审查,并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复查和监督。
- 制定机关
- 应急管理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审核与监督
行政处罚案件实行备案审查制度。 各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负责本机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各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实体内容、执法程序、自由裁量的合法性、适当性以及相关证据进行事后审查,并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复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