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

第三章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适用规则

第十一条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应当先予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先予书面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改正;当事人逾期不改正的,再依法决定行政处罚。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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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