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森检工作的需要,建设检疫检验室、除害处理设施、检疫隔离试种苗圃等设施。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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