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条

第十条

属于森检对象,国外新传入或者国内突发危险性森林病、虫的特大疫情由林业部发布;其他疫情由林业部授权的单位公布。

制定机关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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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