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技工学校工作规定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技工学校培养中级技术工人的具体要求是: 思想政治方面: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 操作技术方面:培养学生熟练地掌握本工种(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完成本工种(专业)中级技术水平的作业,养成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习惯。 文化技术知识方面,培养学生扎实地掌握本工种(专业)中级技术所需的文化和技术理论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身体方面:重视体育锻炼,使学生具有健康的身体。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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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工作规定第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