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技工学校工作规定第三十五条

第七章 实习工厂(场、店)管理

第三十五条

技工学校的实习工厂(场、店)应统筹安排实习教学任务和生产经营活动,既要保证完成教学计划,又要通过生产经营,增加学校收益。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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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工作规定第三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