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技工学校工作规定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技工学校工作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六章 教师第三十一条技工学校教师应当认识时代和人民的要求,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为人师表;关心和爱护学生,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