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技工学校工作规定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技工学校工作规定第二十四条第四章 思想政治教育第二十四条技工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的品德考核制度,做好学生操作评定工作。这种评定一个学期进行一次,由班主任考察学生的表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写出评语。评语要实事求是,鼓励上进。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