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技工学校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三条

在技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和工会的作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和教职工需要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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