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技工学校工作规定第二十条

第三章 文化、技术理论与生产实习教学

第二十条

技工学校领导人员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通过听课、参加教学研究、检查学生作业和实习工件、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深入了解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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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工作规定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