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技工学校工作规定 / 第十八条独立法条技工学校工作规定第十八条第三章 文化、技术理论与生产实习教学第十八条技工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制度,认真进行平时考查,学期、学年和毕业考试。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