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技工学校工作规定第十八条

第三章 文化、技术理论与生产实习教学

第十八条

技工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制度,认真进行平时考查,学期、学年和毕业考试。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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