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外技术援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 第六十二条独立法条对外技术援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二条第十二章 附 则第六十二条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