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技术援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五条

第四章 技术专家管理

第二十五条

技术援助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主要选派本单位人员担任技术援助专家。因专业特殊或技术资质限制需要外聘人员担任技术援助专家的,应当对外聘人员进行必要的审查,并与外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执行项目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