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对外技术援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

第四章 技术专家管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技术援助项目项下需要派遣中方专家(以下简称技术援助专家)赴受援国执行人力资源开发、智力支持、技术服务和转让、管理合作等专业技术任务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技术援助项目的实际需要,在项目采购时明确技术援助专家的专业资质或同等技术要求。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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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技术援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