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第八条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第八条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薪级工资、发放绩效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制定机关林草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