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经主管部门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或者当年获得地厅级以上荣誉表彰奖励的国有林场,可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人社部规〔2018〕4号),对职工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档次人员进行奖励,给予一次性奖金。经主管部门年度考核为合格档次的国有林场,对职工绩效考核优秀档次人员进行奖励,给予一次性奖金。

制定机关
林草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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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