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二)2年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扣减绩效工资。
(四)连续2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降低岗位等级。
- 制定机关
- 林草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职工绩效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薪级工资不予晋升;
(二)2年内不得晋升岗位等级;
(三)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扣减绩效工资。
(四)连续2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的,降低岗位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