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八条

第八条

出让人应当至少在投标、拍卖或者挂牌开始日前 20日,在土地有形市场或者指定的场所、媒介发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公告,公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招标拍卖挂牌的时间、地点。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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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