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四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六十四条

合同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范围内;确需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凡应报经审查而未报的,在初步设计及概算调整时,原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予承认。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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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