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三章 投 标

第四十六条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四)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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