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三章 投 标

第四十三条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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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