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受益所有人识别标准
第十条
对于下列法人、非法人组织,金融机构可以免于识别其受益所有人: (一)机关法人及代表其行使职权的派出机构、临时性机构,包括政党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等及代表其行使职权的派出机构、临时性机构; (二)事业单位; (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包括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五)政府间国际组织、外国政府、外国政府驻华使领馆及办事处等组织及机构;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
- 制定机关
- 中国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