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当事人”,是指与火灾发生、蔓延和损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户”,用于统计居民、村民住宅火灾,按照公安机关登记的家庭户统计。 (三)本规定中十五日以内(含本数)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本规定所称的“以上”含本数、本级,“以下”不含本数。
- 制定机关
- 应急管理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 则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当事人”,是指与火灾发生、蔓延和损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二)“户”,用于统计居民、村民住宅火灾,按照公安机关登记的家庭户统计。 (三)本规定中十五日以内(含本数)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四)本规定所称的“以上”含本数、本级,“以下”不含本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