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一般程序 / 第四节 火灾损失统计

第二十七条

受损单位和个人应当于火灾扑灭之日起七日内向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如实申报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并附有效证明材料。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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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