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第十二条

第三章 简易程序

第十二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火灾,可以适用简易调查程序: (一)没有人员伤亡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 (三)当事人对火灾事故事实没有异议的; (四)没有放火嫌疑的。 前款第二项的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确定,报公安部备案。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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