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保险集团并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九条
第三章 并表管理内容 / 第一节 公司治理
第九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通过公司治理程序,独立完整地履行对成员公司的管理职能,明确并表管理的制度、职责和流程,确保对成员公司管理的有效性和适当性。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督促成员公司严格落实风险管理主体责任,有效管控自身各类风险,并要求各成员公司对自身投资的并表机构承担首要管理责任。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在集团内建立清晰明确的报告机制,确保及时充分获取信息,实现对成员公司的有效管控。
- 制定机关
- 金融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